《瀘州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制定依據
依據《質量發(fā)展綱要(2011—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guī),,參照《四川省天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在充分調研和借鑒自貢、宜賓,、內江等地出臺的質量獎管理辦法,、總結我市前兩屆“市政府質量獎”評選情況的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瀘州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共6章,,第一章是總則,第二章是申報受理,,第三章是評選表彰,,第四章是監(jiān)督管理,第五章是異議處理,,第六章是附則,。《辦法》提出了申報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對申報評選程序,、專家評委組的組建和表彰獎勵都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確保評選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瀘州市政府質量獎的申報、評選,、表彰,、監(jiān)督和管理等。
四,、執(zhí)行標準
按瀘州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組織(個人)評審標準執(zhí)行,。
五、解讀機關
本辦法由瀘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解釋,。聯系人:萬丕炎,,聯系方式:0830-259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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