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835003X/2013-01810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發(fā)布機構: | 瀘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1-10-17 | 發(fā)布日期: | 2001-10-17 |
文號: | 瀘市府發(fā)〔2001〕148號 | 有效性: | 有效 |
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
瀘市府發(fā)〔2001〕148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fā)〔2001〕1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規(guī)范土地出讓行為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的通知》(川府發(fā)〔2001〕2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加大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力度,,規(guī)范土地資產管理,,促進經濟發(fā)展,,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國有土地的集中統(tǒng)一管理,、嚴禁非法出讓國有土地。經批準設立的市轄區(qū)工業(yè)園,、科技園,、開發(fā)區(qū)等各類園區(qū)的土地應納入所在城市用地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供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協(xié)議,、招標,、拍賣出讓依法一律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方案必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后,統(tǒng)一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企業(yè)改制土地資產的處置嚴格按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當前市屬國有企業(yè)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執(zhí)行。
二,、嚴格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大力推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各級政府必須嚴格執(zhí)行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除法律規(guī)定可以采用劃撥方式使用土地外,,其他用地必須依法實行有償使用。房地產開發(fā)等經營性用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須采取招
標、拍賣方式供地,,協(xié)議出讓土地必須實行公示,。加強供地后的跟蹤管理,凡改變土地用途或容積率的,,必須補辦出讓手續(xù),,補交不同用途、容積率的土地收益,。凡未補交土地收益的,,相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及房屋、土地過戶手續(xù),。
三,、加強地價管理。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土地價格管理,,協(xié)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基準地價的70%,,出讓金按基準地價的25%收取,。基準地價實行定期公布制度,,每三年更新公布一次,。
四,、加強土地出讓金的征收和管理,嚴格實行出讓金收支兩條線制度,。市,、縣財政部門是土地出讓金收入的主管機關,市,、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是土地出讓金的征收機關,,其他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代為征收。招標,、拍賣宗地和新增建設用地扣除征地和開發(fā)成本后的地價款全額上繳市,、縣財政;已征存量土地有償供應時,,高于
基準地價標準的按成交價的25%剝離出讓金上繳市,、縣財政,低于基準地價標準的按基準地價的25%剝離出讓金上繳市,、縣財政,。土地出讓金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顚S?,其中60%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40%用于土地開發(fā)和建設用地的收購儲備,。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土地出讓業(yè)務費按上繳財政土地出讓金價款凈額2%核撥,。
五、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土地收購儲備資金,從每年市,、縣財政返還的土地出讓金中劃出50%,,專項用于土地收購儲備。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依法收回的土地,、可收購的土地,、置換土地、征用的集體土地,,均進入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儲備,。土地交易價格低于基準地價20%以上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yōu)先購買權,。
六、加強土地使用權轉讓管理,建立健全土地公開交易制度,。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轉讓,,出讓和租賃土地使用權首次轉讓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出讓、租賃合同約定的條件,。要進一步完善土地有形市場建設,,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出讓、轉讓提供功能健全的場所,。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必須在土地市場進行,接受
社會監(jiān)督,。凡未進入市場公開交易的,,不得辦理轉讓過戶手續(xù)。以盈利為目的,,房屋所有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所建房屋出租的,,應按照基準地價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政府。
七,、加強房地產抵押管理,。房地產抵押、房產,、土地管理部門各司其職,,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房地產依法清償時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受讓人 應當依法與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從拍賣價款中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抵押權人方可優(yōu)先受償,。
八,、加大執(zhí)法監(jiān)察力度,嚴肅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國土,、公安、監(jiān)察等部門要加大對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堅決打擊土地違法行為,,對違法批地供地、非法轉讓和低價出讓國有土地的要依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
主題詞:國土資源 土地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xié)辦公室,,市紀
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瀘州軍分區(qū),。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1年10月19日印發(fā)
(共印 27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