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要求做好暴雨洪水過后企業(yè)復工復產驗收工作
7月23日,,瀘州市政府安辦發(fā)出緊急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做好洪水退水過后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暴雨洪水過后企業(yè)安全復工復產,,將于7月25日—8月10日期間,對部分區(qū)縣,、市級有關部門的復工復產驗收工作進行抽查,。防止和避免因暴雨洪水過后企業(yè)在復工復產過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
瀘州市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了全市暴雨洪水過后復工復產檢查驗收工作領導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陳昆德任組長,,市政府安委會副主任、市安全監(jiān)管局局長李思能,、市監(jiān)察局副局長熊霞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安辦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此次檢查驗收按照《瀘州市市級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規(guī)定》和堅持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負責牽頭組織對本行業(yè)(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暴雨洪水過后進行復工復產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首先由各企業(yè)進行自檢,,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申請各行業(yè)主管部門驗收,經行業(yè)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由行業(yè)主管部門下達復工復產通知書,。
復工復產檢查驗收的內容包括:洪水過后復工復產時間及措施制訂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洪水過后復工復產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狀況和隱患情況,;是否具備復工復產的安全條件情況;重點行業(yè)(領域),、重點企業(yè)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情況,;防范洪澇災害引發(f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編制、開展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f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情況,。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暴雨洪水過后復工復產檢查驗收工作的領導,。復工復產驗收小組必須深入安全生產第一線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復工復產驗收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下達現(xiàn)場檢查記錄和整改指令書,,能當場整改的必須當場督促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必須督促限期整改,,形成閉合,。凡經檢查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條件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下達復工復產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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