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瀘州市2021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瀘市府地布〔2021〕3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48條的規(guī)定,現將瀘州市2021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涉及瀘州市江陽區(qū)茜草街道新光村陳公堂村民小組,、金灣村民小組、劉咀村民小組、龍華村民小組等1個村4個組,。具體面積和地類以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為準,。
二、土地現狀
詳見土地現狀調查結果,。
三,、征收目的
本項目用于瀘州市2021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需要用地的情形,。
四,、補償標準
?。ㄒ唬┩恋匮a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瀘州市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瀘市府地布〔2021〕67號)執(zhí)行。
?。ǘ┣嗝绾偷厣细街镅a償標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217號)執(zhí)行,。
五、安置方式
本項目被征地涉及的人員安置,,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瀘州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瀘市府地發(fā)〔2017〕10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障
本項目涉及需要進行社會保障安置的,,按省,、市相關政策辦理。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申請聽證,并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及其他權利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簽訂《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登記以征地部門調查結果為準,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將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咨詢電話:0830—2295408
特此公告。
附件:1.瀘州市2021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土地現場調查結果
.2.瀘州市2021年第5批次建設用擬征收土地范圍示意圖
瀘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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