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瀘州市2019年第38批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瀘市府地布〔2021〕1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guī)定,,現將瀘州市2019年第38批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ㄒ唬╉椖棵Q:瀘州市2019年第38批城市建設用地。
?。ǘ┡鷾蕶C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準文號:川府土〔2020〕591號,。
?。ㄋ模┡鷾蕰r間: 2020年5月25日。
?。ㄎ澹┡鷾视猛荆撼鞘薪ㄔO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附表)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ㄒ唬┩恋匮a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省政府批準的本批次土地征收方案執(zhí)行。
?。ǘ┣嗝绾偷厣细街镅a償標準:按四川省和瀘州市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按四川省和瀘州市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被征地農業(yè)人員或者其他權利人應于2021年2月28日前到被征收土地現場及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龍馬潭區(qū)分局辦理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農業(yè)安置人員,、被拆遷安置人員等事項的調查,、補償登記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征地現場工作組調查結果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請相互轉告。
五,、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登記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瀘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附表
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 (位置) | 農用地(公頃) | 建設用地 (公頃) | 未利用地 (公頃) | 合計 (公頃) | |||
耕地 | 園地 | 林地 | 其他農用地 | ||||
石洞街道永遠村3組 | 0.2200 | 0.0184 | 0.2384 | ||||
石洞街道永遠村4組 | 0.7867 | 0.0981 | 0.3513 | 0.0659 | 0.4431 | 1.7451 | |
石洞街道永遠村11組 | 0.4638 | 0.0262 | 0.4621 | 0.0389 | 0.0521 | 1.0431 | |
石洞街道永遠村13組 | 4.9668 | 0.5101 | 1.8651 | 0.4167 | 0.9273 | 8.6860 | |
安寧街道棗子社區(qū)6組 | 0.0196 | 0.1427 | 0.1623 | ||||
安寧街道棗子社區(qū)7組 | 0.0029 | 0.0029 | |||||
安寧街道安寧社區(qū)集體 | 0.2394 | 0.0208 | 0.0890 | 0.3492 | |||
合 計 | 6.6767 | 0.6344 | 2.6981 | 0.5607 | 1.6571 | 12.2270 |
溫馨提示
如已完成請點擊”已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