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
okok2013年4月25日,,我在瀘州華通駕校繳了3720元(包括所有考試費)學車,,并于2014年8月4日在瀘州市交警支隊通過了科目一考試,。之后因為工作在外地等原因,沒有在繼續(xù)學車,,在退費問題是與華通駕校多次發(fā)生分歧,,于2017年1月底(臘月底)退了學費2100。而交給車管所的考證費570元,,因為只考了科目一花費了80元,,按理還應該退還489元。但是華通駕校辦公室人員和我在電話里爭執(zhí)多次,,明確告訴我駕校再給我報名時就一次性把570元考試費交給車管所了,,要退費得由我自己去找車管所。幾次通話記錄均有手機通話錄音為證,。后我便試圖聯系車管所退費,,也曾幾次求助12345市長熱線,至今沒有得到解決,。車管所給我進行了報名信息注銷,,在辦理手續(xù)的時候,車管所信息就應該顯示我考試已用去費用,,還應該退還費用,,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理應主動聯系考生本人進行退費,。而不是把名字注銷了,,對退費就不理不問,將不不屬于車管所的錢計入車管所收入,,考試沒有進行相關科目考試,,其費用明顯不屬于車管所應得合法收入,不能變相將學員的費用收入車管所收入,。因此再次求助,,希望能將我的求助賺到給車管所相關領導幫我協調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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