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
瀘州市很大很漂亮,,但是都有城市的通病,即人多車更多,。但是感覺停車位跟不上,,可能從城市的總體數量來說相對可以吧。特別是濱江路這一片區(qū),,停車位根本不夠需求,,造成見縫插針違規(guī)停車的現象非常嚴重,。這也是交警經常出現的地方。給各方面都造成不小的壓力,。交警發(fā)現了違停車輛立即貼罰單,,作為車主則是苦不堪言,要找到正規(guī)的停車位需要花很長時間,,或者離家?guī)坠镆酝獠庞锌赡苷业?。違停罰款150元,辛苦工作一天的收入還不夠罰款的,,我們心疼呀,。給我們所謂的有車人造成很大的經濟和心里壓力。我覺得現在來說有車的人并不代表都有錢,,它只是一個代步工具而已,,不是身份象征著有錢人。建議:瀘州市參考淄博市的交警管理,,交警是用來疏導交通的,,不是用來開罰單的。發(fā)現有違停車輛,,發(fā)消息給車主,,限時挪車,超時不挪再罰款,、拖車,。而不是接到通知讓挪車,同時進行罰款,。關鍵是貼了罰單,,大多車輛還是紋絲不動,該堵車繼續(xù)堵車,。如果先通知,,這樣讓我們有個回旋余地。能感受到政府的溫暖和體貼,。這才是關心百姓生活的具體表現,。讓我們這些剛入住瀘州的市民感受到瀘州市政府博大的胸懷,還有愛民如子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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