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任免曹俊杰等職務的通知
瀘市府人[2015]4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瀘州市第七屆人民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決定任命:
曹俊杰為瀘州市行政學院院長(兼),;
周毅為瀘州市公務員局局長(兼)、市行政學院副院長(兼),;
楊斌為瀘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副局長;
李孝義為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周學紅為瀘州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局總規(guī)劃師(掛職);
張浩為四川瀘州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區(qū)管委會副主任(掛職),。
免去:
陳劍波的瀘州市公務員局局長(兼)、市行政學院院長(兼)職務,;
謝紅的瀘州市財政局總會計師職務,;
鄭勇的瀘州市政府目標績效督查管理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王建偉的瀘州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執(zhí)法支隊支隊長職務,;
孫毅的瀘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調研員職務,;
李建國,、屈昌茂的瀘州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職務,。
特此通知
瀘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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